讨论人治以及法治

《法治的细节》

该书“法治还是人治”篇章中有提到

英国前首相威廉.皮特说:“不被限制的权力倾向于腐化那些拥有它之人的灵魂。”

阿克顿勋爵的至理名言:“权力导致腐败,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腐败”

那么,当今社会宪法往往是掌权人修订,那么法律是否有独立的价值,将权力约束在法律之下,人人平等;若法律是工具,那么被掌权人使用是不可避免的。若是人人可自我约束,是否不在需要法治,成就“贵族政体”?

法治还是人治

说到这里想到一个笑话段子:

一个律师博主接到一个私信,问“博主,我们单位天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该怎么维权”

律师博主可能被调侃过所以小心翼翼的问“你们单位不会是仲裁院吧?”得到答复不是。后问“监察大队?”

“不是”

“哦,那就按正常程序申请劳动仲裁,不行去法院起诉”

然后对方回答“我在法院”

博主置顶说“麻瓜们,劳动仲裁不适用于公务员”

PS:柏拉图将政体分为五种,由好到坏为“贵族政体”“荣誉政体”“寡头政体”“民主政体”“僭主政体”,贵族政体关注善,荣誉政体注重荣誉,寡头政体关注金钱,民主政体注重平等,僭主政体注重对自己的保护。柏拉图任务坏的政体是由好的政体“堕落”而来,而极端的堕落就是军事独裁的“僭主政体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