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兰凭啥成首个无流浪犬国家?做法估计很多“爱狗人士”不答应

四川2岁小女孩被咬之后,城市养犬的三大问题终于引爆了全国的舆情:遛狗不牵绳、不清理粪便等不文明行为,饲养大型犬或烈性犬,流浪狗泛滥。头两个争议不大,但流浪狗问题却在网络上引发了两方对骂。

流浪狗问题不只中国有,国外也被这个事反复折腾。比如美国和日本,虽然对弃养都有各种惩罚手段,甚至还要入刑,但总有缺德的狗主因为各种原因把狗一扔了之。就像美国大使馆说的,美国每年都要收容310万只流浪狗,其中120万只要被安乐,日本每年也要用毒气安乐17万只,日本民众对此的争议也很大。

但荷兰很厉害,是公认的第一个解决流浪狗问题的国家,重点是不用安乐死。那荷兰是怎么做到的呢?我查了查外网的资料,发现如今困扰咱们的养狗问题,荷兰人100多年前就经历过,也是花了好多年才解决的,给大家汇报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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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这种动物非常有意思,只要是解决了温饱问题,就想养个东西当宠物。过去中国的权贵之家都喜欢养猫狗当宠物,比如《红楼梦》里,贾宝玉去秦可卿房里睡午觉,秦可卿怕打扰他,就对下人说:“吩咐小丫鬟们,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”。

所以最先被流浪狗问题困扰的,就是先富起来的国家,尤其是西欧诸国。

进入19世纪,西欧各国的中下层老百姓生活开始改善,连茶都能喝上了。欧洲的贵族们玩狗比较早,尤其是猎犬,一养一大群,所以那时候,宠物犬代表着社会财富和地位。

所谓上行下效,富起来的城市中产为了争取社会认可,也开始养狗,有钱人选名贵的品种狗,比如英国斗牛、马尔济斯,工人就养个串串狗。为了炫耀,欧洲人开始从世界各地倒腾名贵品种犬,比如狮子狗,就是19世纪第二次鸦片战争时,被英法联军带到欧洲的。这帮人回来后逢人就说:这是中国的宫廷犬,皇帝和嫔妃们的心肝宝贝。于是这些狗就成了当时的明星,被欧洲人抢破了头。

养狗成了赚钱的营生之后,搞繁殖育种的也多了起来,价格也越来越低,于是养狗之风就向中下层渗透,城市中产和工人阶层慢慢就成了养狗的主力。 所以工业化带来的城市化,是宠物狗大量出现的必要条件。 咱们的宠物狗数量激增,也就这十几年的事。

城市养狗还有一个副作用,那就是直接改变了人狗关系。人离开农村后,就不再从事“剥削”动物的生产活动,比如宰杀牲畜,用牲畜搞运输、种地,猫和狗也不用抓老鼠看家了,就是陪伴,这就有了培养感情的空间。所以人狗关系从主人-奴仆,逐渐演变成父母-孩子,或朋友-朋友,这就是“毛孩子”叫法的由来。你要是回到90年代的农村,指着一条看门狗说这是毛孩子,老乡肯定觉得你被黄大仙上身了。

荷兰做为当时西欧最富裕的国家之一,也喜欢养狗,在一些荷兰画家的作品里就反映了这种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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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都成了“毛孩子”,那很多荷兰人就看不得狗遭罪了,尤其是一些贵族,觉得让狗干活太残忍,于是这帮人就在1864年,成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动物保护机构——荷兰动物保护协会(DSPA),第一批动保人诞生了。他们的目标就是把工作犬都废了,比如拉货的驮犬,也反对给狗、马一类的动物断尾断耳。当时争议就很大,有的人说你们都是些五谷不分的人,干这些事纯属吃饱了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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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并不是所有狗主都把狗当人看,很多人养着养着就后悔了,然后把狗一扔了事,大多都是便宜的串串狗,于是荷兰街头的流浪狗越来越多。

流浪狗的泛滥,在19世纪中期的西欧引发了狂犬病的流行,荷兰每年都要死个几十人。人虽然不多,但沾上就死,而且症状恐怖。那时候也没有疫苗,逼得欧洲人只能把银子融了浇在伤口上,或者把被咬的那部分肉给割了,从而起到消灭病毒的作用,但效果有限。

西欧人被狂犬病吓坏了,甚至把它和女巫、鼠疫列为古往今来“三大害”,于是很多荷兰人把狗都扔了,导致流浪狗数量再次激增。为了限制买狗,荷兰zhèng fŭ决定征收狗税,没想到适得其反,有些人一看更不养了,逼得荷兰没办法,成立了职业打狗队,开始大量捕杀流量狗,并在1875年颁布了防疫法,规定发现流浪狗必须向市长报告,而且狗主必须给狗栓绳、带嘴套,否则就打死。

为了处理流浪狗,1877年荷兰人在海牙成立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动物收容所。一直折腾到1923年,才基本消灭了狂犬病。

狂犬病是解决了,剩下的就是流浪狗难题。荷兰最开始的思路是罚。虽然荷兰在1961年正式出台《动物保护法》并不断完善,明确了弃养的惩罚制度,比如入刑和罚款,但作用不大,因为你怎么能证明这狗是我扔的?

直到上世纪90年代,芯片植入技术的出现才解决了这个问题。从2013年开始,荷兰人就强制要求出生或者进口的狗必须植入芯片,并在官方数据库中进行登记,这才把漏洞给堵住。英法德这些国家如今也这么干。到了 2020 年,荷兰又要求所有狗都必须持有护照,上面写着狗的来源、主人及其接种的疫苗等信息。

确定了归属权,接下来就是重罚。荷兰规定,如果遗弃流浪狗,最高可处以 1.8万美元罚款,判处三年监禁。

但法律也得有执行的人才行。2011年,荷兰成立了“动物警察”部门,这些警察专门处理动物的问题,主要处理虐待动物的行为,也包括弃养。如果发现流浪狗,动物警察会把狗送到的收容部门,先查看健康情况,然后确定狗主人的身份,最终判断能不能还给主人,如果不行就留在收容所给它们找下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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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警察不仅针对虐犬的人,对养狗的人监管也很严格。比如2017年6月,荷兰一名65岁的男子去超市买东西时,把狗留在了车里,一位女士看见了,反手就报了警,动物警察去了一看,15分钟了还没回来,直接就把狗主起诉了,开了500欧元的罚单,不交的话就得入狱10天。还有的因为遛狗的时候打了狗几下,也被抓了,所以权力和义务永远是对等的。

但只有重罚和收容还不够,必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,而流浪狗的根源就是养狗人。其实把狗养好的门槛非常高,什么狗粮补剂、洗澡美容、治病驱虫、遛狗玩具,性格有缺陷的还得去培训,而且一养最少八九年,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极大。可总有一些人觉得养狗挺有意思,就入坑了,根本没有做好准备。

所以除了罚,荷兰人做的第二件事,就是抬高养狗的门槛,把不合格狗主提前清理出去,从第一步起就设卡。

在荷兰,你想养狗基本就两条路,去收容所领养或去宠物店购买。领养便宜,一只也就50到200欧元,因为这解决了流浪狗的问题,而且能收养流浪狗的基本都是真正的爱狗人士,不过也要详细查看申请人的居住和收入情况,合格了才能领养。但去宠物店买品种狗就贵了,要花800-2000欧元,是领养的十几、几十倍。这相当于对品种狗买家收了重税,逼着你养流浪狗。

荷兰人抬高养狗门槛的第二个绝招是,不断提高宠物狗的福利。2007年,为了提高宠物们的福利,荷兰成立了国家伴侣动物信息中心(LICG),提供饲养宠物的各种指导信息,几乎不所不包。

比如狗需要活动,那每天至少遛成年狗四次,而且2次是长距离的。狗需要陪伴,那独处的时间不能超过4-6小时,否则就得找保姆或遛狗服务;狗需要社交,你得用6个月的时间让它和其他小狗多接触,培养社交能力。医疗、培训、居住条件等方面都有详细的指导,身体和精神健康都要管。

德国等西欧国家也很关注狗的福利,表面上看是希望狗过得越来越好,其实这就是变着法的抬高养狗的门槛,从而在源头上减少流浪狗的数量。荷兰国家伴侣动物信息中心也说了,养狗是个艰巨的工作,请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。

从数据上,荷兰的这套作法确实有效。根据荷兰宠物协会 (NVG) 2021年的数据,荷兰接近一半的家庭都养宠物,25%的人养猫,但只有18%的人养狗,全国也只有180万条狗,基本消除了流浪狗,所以收容所里的很多狗都不是荷兰的,而且是他国家送来的,所以也用不着安乐死了。

提高养狗门槛(规范领养方式+提升宠物福利),重罚弃养行为,这是荷兰人治理流浪狗的两大思路,确实值得我们借鉴。但这些举措,国内很多所谓的“爱狗人士”能答应吗?

在中国,养狗的门槛实在太低了,狗可以随便买,电商、狗市、宠物店,各种渠道杂乱无比,不会审查养狗人的资质,登记和芯片的管理更是不严格,检查也都是运动式的,而且无证养犬的惩罚非常轻,更别说疫苗什么的了。

这就导致很多不具备资质的人也能养狗。我经常看狗市的视频,发现狗肉车里很多都是品种狗,比如金毛、马犬、拉布拉多、德牧,这都是狗肉车上的常客,而且基本都是被主人亲手卖给狗贩子的,理由无非这几个:养狗太麻烦,吃的太多养不起了,咬人了,所以卖了换点钱花。这是标准的弃养行为,卖一条狗也就大几百块,你连这点钱都要,说明根本就不了解养狗的艰难,那能不扔吗?

因为买的时候就不严格,导致弃养的惩罚很难落实,我还没听说过哪个狗主因为弃养被处罚的。另外遛狗不牵绳、不捡粪便等行为,我们的管理也非常松,惩罚没有力度,说白了,就是基层不愿意管。

中国不是个例,西欧国家在城市养犬的初期,基层都不愿意管,导致各种监管手段就是落实不下去。比如英国,在19世纪中期出现了狂犬疫情。于是英国zhèng fŭ出台了各种举措,比如给狗登记、收狗税、给狗拴绳带嘴罩,对违反规定的养犬人进行罚款,对违法犬只进行没收和扑杀等等。

但这些举措都遭到了养狗人士的强烈抵制,他们认为zhèng fŭ干预了个人自由,没收和罚款更是对私人财产的侵犯,所以经常和警察干仗,引发了不少社会冲突,以至于1887年伦敦警察署长向中央zhèng fŭ报告,说“监管犬只对警察的效率构成了最大的损害,因为其最不得民心。”这就导致基层zhèng fŭ不愿意管狗的事。

这个问题的本质,是公共安全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长期博弈 。在城市养犬的初期,个人自由的意志往往占优,因为狗是我养的,认为狗主对如何养狗有绝对的话语权,所以狗主对各种限制政策非常抵制,对抗执法是常态,这也给基层zhèng fŭ带来压力。

但量变引起质变,当自由养狗对公共安全造成的损害越来越大时,社会公众才能意识到自由养狗的危害,并最终引发主流民意的反转,并把压力传导给基层zhèng fŭ,从而倒逼改革进行规范。

比如1993年,阿姆斯特丹的3名儿童被比特犬咬死,引发了荷兰民众的空前震怒,于是荷兰出台了包括比特犬在内的烈犬禁养令,后来衍生出对所有攻击性犬只的约束法规,那些经过培训后,还不能通过性格测试的狗,就会被没收或者安乐。

咱们也是一样。过去烈性犬咬人事件屡见不鲜,不文明养犬更是常见,一次次冲击大众的神经,终于在成都2岁女童咬伤事件后,出现了舆论的总爆发,而且热度居高不下,以至于各地开始顺应舆情大力规范养犬。其本质,就是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支持,压倒了个人自由养犬的意志。

但从西欧诸国的情况来看,规范养犬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,人家现在的文明养犬环境,是经历几十年间,各种事件爆发之后才慢慢完善的,对于咱们来说,一蹴而就也不现实。但中国是重视集体利益的国家,这个过程应该比西方要快得多。

现在“爱狗人士”成了贬义词,其实并不是所有养犬人都担得起这四个字,我每次看到那些遛狗栓绳捡狗粪的狗主,都打心眼里敬佩,因为他们对社会负责,那对自己的狗就更负责了,有了极强的责任心,你就不用担心人家的狗养得不好,甚至弃养。

所以要对真正的爱狗人士和那些自私的狗主做区分,不能一棍子打死。同时,我们也要积极对那些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,这样管理执法人员才有执法的底气。从而加快规范养犬的速度,清理那些不负责任的狗主,让狗狗都有一个温暖的家,不再流浪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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